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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

阅读次数: 发布日期:2020-11-28

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一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政治理论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组织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,落实"三进"工作,深化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形势与政策教育。开好选修课程,保证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工作计划,检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,承担全院思政课的教学任务。做好教学工作期初自查、抽查,期中教学质量检查,期终教学质量检查、总结等常规教学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党委安排,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学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,同时担负全院学生社会科学素质的提高任务。根据改革开放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,广泛开展调查研究,剖析问题,寻找新方法,落实新措施,打开新局面。

        五、组织好每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,进行教学方法、教学经验交流等教研活动,研讨教材难点、重点,编写补充教材、讲义,帮助教师熟悉业务,指导教师业务进修。

        六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上好公开课,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。

       七、做好教师考勤工作,督促教师遵守校纪校规。

       八、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组织教师从事科研活动。争取多出科研成果。

        九、围绕两课教育,组织必要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;指导有关学生社团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理论学习活动。

       十、配合宣传部门举办有关形势政策教育专题讲座。

       十一、调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,加强教学研究的针对性。

       十二、根据学院规章制度和部门实际情况,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社科部规章制度,使一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
       十三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